2021潍坊诸城市初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导语 诸城市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7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25日,镇街(园区)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2021潍坊诸城市初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一)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时间。7月24日至7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塞车。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工作。

  2.报名方式。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26、27日两天到相应市直学校寻求帮助,学校将开放微机室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3.信息审核。8月1日至8月15日,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的政务数据接口,进行户籍、年龄、房产等信息的网上审验,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未通过网上审验的,由家长按平台或手机短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审核确认。所有符合学位类型4报名条件,并顺利完成网上报名的,由教体局统一组织线下审核确认,并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入学资格确认。8月16日至8月20日,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新生。符合报名条件但未被招收的学生,由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周边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同一学位类型以房产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诸城市户籍以落户我市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诸城市户籍以来我市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家长按平台或手机短信通知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也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同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样,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和公办不可同时兼报。限制严重失信人员子女就读民办学校。

  2.报名时间。7月24日至25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也可于7月25日前直接到拟报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

  3.入学资格确认。7月26日家长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通知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教体局组织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公布。已被民办学校招收的新生不再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未被招收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所在区域的公办学校。

  4.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由招生学校制定,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确认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简章和广告于7月15日前分别报教体局综合教育一科和综合教育四科审核备案。

  (三)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方式。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也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同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样。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入学条件,并实施直接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报名时间。7月28日至30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30日到相应学校寻求帮助,学校将开放微机室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3.入学资格确认。8月15日前家长根据系统提示或学校通知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各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网上招生报名宣传工作,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

  5.各镇街(园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并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四)特殊教育招生

  1.残疾儿童入学采取直接到学校报名的方式进行。特殊教育学校要主动对接残联部门,建立应入学儿童台账,逐一通知家长按时进行入学报名。新生家长须于7月10日-11日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等资料,带子女到特殊教育学校(地址:诸城市东坡北街35号,联系电话:6062523)进行入学评估认定。特殊教育学校将有关安置建议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教体局综合教育一科。

  2.视障和听障的新生家长于7月10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携带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认定。

  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就学、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入学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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