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小升初录取标准2021(公办+民办)
导语 潍坊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1日—7月15日,具体录取办法见正文~
2021潍坊高新区小升初录取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三)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招生过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严控班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二、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招生约7000人,初中招生约3000人,确保具备受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三、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11日—7月15日,具体办法如下:
(一)民办学校招生
1.报名方式:报名潍坊瀚声学校、美加学校、高新区(上海)新纪元学校、金马公学、潍坊未来实验学校、潍坊歌尔学校等民办学校的,通过报名入口:点击进入提供的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学校。无法自行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1日—13日。
3.学位分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于7月14日上午实行电脑派位,7月14日下午公布派位结果。
(二)公办学校招生
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1.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 、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及符合《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潍部队院士、改革期间现役转改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人员子女;
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⑧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等。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东明、东方、东华、北海、大观、双语、高新实验、志远等学校片区居住人口密集、学位紧张,若户籍不在以上学校片区的,请尽量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学位。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6.按照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7.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街道(发展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符合在高新区就读的现役军人子女于6月30日前报潍坊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8534636,853463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升初】可获潍坊各区县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学区划片、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