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高密市小学招生录取办法(公办+民办)

导语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日(周日),每天8:00-20: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7日(周六),每天8:00-20:00。详见正文!

  2021年高密市幼升小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拟定《招生方案》

  8月2日(周一),城区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拟定《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基教科。民办学校招生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职成教科、基教科。经审查、反馈意见后,方可公布、实施。8月3日(周二),各学校利用校外宣传栏、校园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组织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全市新生家长通过“高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上传户籍、房产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1)报名时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日(周日),每天8:00-20: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7日(周六),每天8:00-20:00。

  (2)材料要求。家长在招生系统提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各招生学校将通过招生系统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房产、人口等数据进行网上比对核验,对随迁子女入学提报的相关材料采取“入户查证”等方式进行实地查验。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由相关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协调入学。

  2.现场报名。申请小学和公办初中学位的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可持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和指导服务。原则上时间安排在8月9日(周一)8:00-11:30,14:00-17:30。根据疫情防控“不扎堆、不聚集”要求,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不需现场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确认

  民办小学招生确认:8月11日(周三)左右,民办小学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审核确认学生,公布招生结果。

  (四)公办学校信息审核

  8月13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招生系统,与各相关部门的房产、户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验。对于未通过信息审核的家长,要通知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落实好所属片区学校。

  (五)公办学校入学确认

  乡村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于8月16日左右,城区中小学要于8月20日前,按照本校《招生方案》规定,分批次开展入学资格确认,通过招生系统告知家长招生结果,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事宜。市直学校的《入学通知书》需加盖教体局学籍印章。

  (六)新生注册建档

  按照相关要求,开学后各单位组织好小学、初中新生相关材料,集中到教体局基教科注册学籍。凡小学入学不足龄的(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无法在省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2021年高密市镇(街区)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镇街区中心学校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密水街道

王老师

19153633238

醴泉街道

蔡老师

2320031

朝阳街邃

李老师

2320052

开发区

郭老师

13562636366

柏城镇

张老师

13854467538

胶河区

孟老师

18866194087

姜庄镇

门老师

15689818649

夏庄镇

张老师

13864674339

东北乡

殷老师

2770278

咸家区

朱老师

13589165167

大牟家镇

严老师

13793690942

阚家镇

岳老师

13475650378

井沟镇

林老师

2692026

柴沟镇

高老师

2662138

注沟区

王老师

15589688685

  四、2021年高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数

班数

学生数

银鹰文昌中学

12

540

银鹰育才中学

8

360

豪迈中学

12

552

豪迈学校初中部(原豪迈第二小学)

4

184

恒涛实验小学

10

440

康成小学

8

360

豪迈小学

8

360

豪迈学校小学部(原豪迈第二小学)

6

270

银鹰育才中学小学部

2

80

  五、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一)当地居民子女。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入学报名均以监护人的房产、户籍材料为主,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学籍卡,小学新生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入学,凭户口簿、回迁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所属相关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须为监护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但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二)随迁人员子女。户籍在我市乡村,在城区内无房产,并无长期固定工作的居民,其子女一律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高密市户籍)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非高密市户籍)子女,原则上由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入户查证”实地查验工作。主要报名材料:

  1.居住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缴费相关单据(1年以上),房屋出租方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

  2.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3.户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三)孤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儿童。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落实各项资助关爱政策,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咨询电话:8332591。高密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部分6-12周岁智力障碍儿童,咨询电话:2343490。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尊重本人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协调入学。

  (五)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指在职消防指挥员和消防员(原现役转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原则上不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教体局和各镇(街区)中心学校两级管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加强政策宣传,畅通沟通渠道。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外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按时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咨询电话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家长咨询解答,咨询时间:8:00-11:30,14:00-17:30。不得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挂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应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电话等。各学校要在《入学通知书》上印制高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320736),潍坊市学生资助研究指导中心(8080970)等教育惠民服务电话,同时印制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和入学报到时间,方便家长咨询。

  (二)实现全程网办,提高服务效能。“高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村居、住宅小区,实现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房产、人口等数据信息共享运用,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理工作。各学校要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划片、就近、免试”等工作要求,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继续简化证明材料,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效能。

  (三)规范民校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上级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信息。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当天向社会公布。根据《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规定,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民办学校。

  (四)严格控制班额,做好幼小衔接。各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均衡分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规范“人籍一致”学籍管理,严禁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加强控辍保学,依法保障入学。各单位要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延缓入学审批、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除经教育、残联、卫健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严格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家长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填写有关信息,说明延缓入学原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

  (六)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依法依规加强招生全程监管,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咨询电话:公办学校2323282,民办学校2310826。

  监督电话:25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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