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潍坊高密市小学招生录取办法(公办+民办)
导语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日(周日),每天8:00-20: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7日(周六),每天8:00-20:00。详见正文!
2021年高密市幼升小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拟定《招生方案》
8月2日(周一),城区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拟定《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基教科。民办学校招生方案一式两份,分别报职成教科、基教科。经审查、反馈意见后,方可公布、实施。8月3日(周二),各学校利用校外宣传栏、校园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组织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全市新生家长通过“高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上传户籍、房产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1)报名时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日(周日),每天8:00-20:0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4日-7日(周六),每天8:00-20:00。
(2)材料要求。家长在招生系统提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各招生学校将通过招生系统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房产、人口等数据进行网上比对核验,对随迁子女入学提报的相关材料采取“入户查证”等方式进行实地查验。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由相关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协调入学。
2.现场报名。申请小学和公办初中学位的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可持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和指导服务。原则上时间安排在8月9日(周一)8:00-11:30,14:00-17:30。根据疫情防控“不扎堆、不聚集”要求,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不需现场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确认
民办小学招生确认:8月11日(周三)左右,民办小学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审核确认学生,公布招生结果。
(四)公办学校信息审核
8月13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招生系统,与各相关部门的房产、户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验。对于未通过信息审核的家长,要通知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落实好所属片区学校。
(五)公办学校入学确认
乡村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于8月16日左右,城区中小学要于8月20日前,按照本校《招生方案》规定,分批次开展入学资格确认,通过招生系统告知家长招生结果,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事宜。市直学校的《入学通知书》需加盖教体局学籍印章。
(六)新生注册建档
按照相关要求,开学后各单位组织好小学、初中新生相关材料,集中到教体局基教科注册学籍。凡小学入学不足龄的(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无法在省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三、2021年高密市镇(街区)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镇街区中心学校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密水街道 |
王老师 |
19153633238 |
醴泉街道 |
蔡老师 |
2320031 |
朝阳街邃 |
李老师 |
2320052 |
开发区 |
郭老师 |
13562636366 |
柏城镇 |
张老师 |
13854467538 |
胶河区 |
孟老师 |
18866194087 |
姜庄镇 |
门老师 |
15689818649 |
夏庄镇 |
张老师 |
13864674339 |
东北乡 |
殷老师 |
2770278 |
咸家区 |
朱老师 |
13589165167 |
大牟家镇 |
严老师 |
13793690942 |
阚家镇 |
岳老师 |
13475650378 |
井沟镇 |
林老师 |
2692026 |
柴沟镇 |
高老师 |
2662138 |
注沟区 |
王老师 |
15589688685 |
四、2021年高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
班数 |
学生数 |
|
银鹰文昌中学 |
12 |
540 |
银鹰育才中学 |
8 |
360 |
豪迈中学 |
12 |
552 |
豪迈学校初中部(原豪迈第二小学) |
4 |
184 |
恒涛实验小学 |
10 |
440 |
康成小学 |
8 |
360 |
豪迈小学 |
8 |
360 |
豪迈学校小学部(原豪迈第二小学) |
6 |
270 |
银鹰育才中学小学部 |
2 |
80 |
五、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一)当地居民子女。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入学报名均以监护人的房产、户籍材料为主,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学籍卡,小学新生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入学,凭户口簿、回迁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所属相关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须为监护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但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二)随迁人员子女。户籍在我市乡村,在城区内无房产,并无长期固定工作的居民,其子女一律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高密市户籍)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非高密市户籍)子女,原则上由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入户查证”实地查验工作。主要报名材料:
1.居住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缴费相关单据(1年以上),房屋出租方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
2.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3.户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三)孤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儿童。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落实各项资助关爱政策,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咨询电话:8332591。高密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部分6-12周岁智力障碍儿童,咨询电话:2343490。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尊重本人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协调入学。
(五)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指在职消防指挥员和消防员(原现役转改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原则上不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六、招生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教体局和各镇(街区)中心学校两级管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加强政策宣传,畅通沟通渠道。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外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按时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咨询电话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家长咨询解答,咨询时间:8:00-11:30,14:00-17:30。不得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挂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应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电话等。各学校要在《入学通知书》上印制高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320736),潍坊市学生资助研究指导中心(8080970)等教育惠民服务电话,同时印制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和入学报到时间,方便家长咨询。
(二)实现全程网办,提高服务效能。“高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村居、住宅小区,实现与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房产、人口等数据信息共享运用,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理工作。各学校要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划片、就近、免试”等工作要求,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推行基于大数据共享的“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继续简化证明材料,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效能。
(三)规范民校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上级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信息。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当天向社会公布。根据《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规定,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民办学校。
(四)严格控制班额,做好幼小衔接。各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均衡分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规范“人籍一致”学籍管理,严禁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加强控辍保学,依法保障入学。各单位要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延缓入学审批、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除经教育、残联、卫健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严格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或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家长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填写有关信息,说明延缓入学原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
(六)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依法依规加强招生全程监管,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咨询电话:公办学校2323282,民办学校2310826。
监督电话:25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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