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导语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应对入学高峰压力,潍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已公布,详见全文。

  一、报名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城教育服务”,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招生服务”。

  2.微信搜索小程序“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点击“招生服务”。

  二、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潍城户籍或在潍城区实际居住的非潍城户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初中招生范围为潍城户籍或在潍城区实际居住的非潍城户籍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于7月16日前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或“潍城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采集(6月5日前):新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错过信息采集的可到片区学校补录采集。

  信息审核(6月5日-7月3日):各学校、区教体局对家长在服务平台提交的新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并反馈结果。

  网上报名(7月10日-16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24日-7月31日):对通过审核的新生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学位安排。

  入学办理(8月3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0日-12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25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四、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将参与公办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在招生计划内分批次为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学位安排。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内依次按照购房时间(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无房产证的按照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租房时间(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学位安排;因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符合潍城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第二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下同)无房产,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

  第三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四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六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至少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潍城区合法稳定就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可获得2023年潍坊学校招生情况、潍坊各高中招录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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