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潍坊青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导语 2024年青州市已开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详细见全文。
青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启动
一、补贴标准
1.交回个人名下已办理挂牌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
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最终销售价格的20%进行补贴,每位消费者仅补贴1次,最高不超过 500元。
2.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在按标准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补贴100元。(600元)
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二、补贴对象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将个人名下原旧电动自行车交售至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回的旧车需含电池组。
2.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有效活动期内,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电池类型,认定依据以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电池类型为准。
三、参与流程
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1.实名认证。消费者在云闪付 APP 中搜索“鲁换新”小程序或扫描活动参与企业门店张贴的“鲁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潍坊市”专栏,进行实名认证。
2.资格领取。实名认证后,领取补贴资格。
3.资格有效期。消费者在政策期内可随时申领补贴资格,最多可领取 2 次、核销 1 次。每次申领成功后2天内有效,逾期可再次申请,每位消费者可享受 1 次补贴。
4.补贴资格核销。已购买并核销资格,或核销资格后又撤销交易,或购买并核销后退货退款,补贴资格视为已使用,不可再次申领。
5.支付立减。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政策适用电动自行车,应提前告知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付款前出示云闪付 APP“鲁换新”小程序-补贴资格,方可享受立减补贴。
6.退货。消费者在购买补贴电动自行车后退货的,退还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视为消费者已使用补贴名额。
活动规则
1.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已办理挂牌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个人信息必须一致。
2.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给购车者个人开具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3.个人消费者、销售企业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4.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若因销售企业导致的补贴纠纷,其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5.《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年4月25日正式发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消费者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6.活动补贴可与各类优惠叠加,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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