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丘市石堆镇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导语 安丘市多地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安丘市石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募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详见全文。
石堆镇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丘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2〕10号)文件规定,结合石堆镇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石堆镇2024年公开招募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残疾人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三)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各镇、街、区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助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在报名时,如未如实说明亲属关系,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三、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每小时不低于20元标准发放,每月工作不少于22小时,如遇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补贴标准随之调整。
四、招募管理流程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开展招募上岗工作。
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石堆镇与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一年一签,按劳务协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由社区统一管理、调度、考勤。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人员退出时由石堆镇与本人签订《解除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证明》,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二)报名地点: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报名材料到所在村(社区)报名;县道的养护岗位报名地点是石堆镇交管所。
(三)报名材料:
1.《安丘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近期正面一寸彩照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卡或折(开通一本通功能)。
(四)招募岗位及人数:
1.“四好农村路”管护岗位:35人,其中县道15人、乡道4人、村道16人;
2.防止防返贫监测服务岗位:19人;
3.人居环境管护岗位19人;
合计新开发73人。
(五)联系电话:0536-470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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