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潍坊住房公积金?
导语 住房公积金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呢?详见全文。
回答:
以下十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的
3.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退休或提前退休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8.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9.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10.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其中1-5项为主要提取方式。
相关问答:
是不是只有公职单位和人员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不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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