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潍坊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导语 住房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潍坊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呢?

  2023潍坊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额度:

  1.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完税发票上载明的租金。完税发票租期超过一年的,按年度分次提取。

  2.按照固定额度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4400元。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和按照固定额度提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提取,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式:

  1.通过电脑端提取

  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weifang.gov.cn)后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选择“个人用户”进行登录。

  登录后选择“自主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进行申请。

  2.通过手机端提取

  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APP。

  登录个人账户后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进行申请。

  3.前往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取

  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借款人本人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

  借款人配偶申请所需材料:借款人和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提示:

  此项业务不能委托除配偶外的其他人办理。委托他人配偶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关于无房证明:

  提供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名下无自有住房的证明。

  注:在市区各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缴存登记关系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区的,同时提供两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无自有住房的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了解潍坊公积金最新政策、提取指南、查询网址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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