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了多少

导语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部分市(区)和东营、威海所辖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滨州和日照所辖县(区)部分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部分市(区)和东营、威海所辖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890元调整为1980元增加90元;

  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滨州和日照所辖县(区)部分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

  淄博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的部分县(区)和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所辖县(市、区)由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文章来源: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潍坊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申领条件、发放标准、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