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

导语 自2024年12月25日起,潍坊全市将分阶段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条件详见全文。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除应符合《贷款办法》、《贷款细则》及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原住房商业贷款时,原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三)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四)原住房商业贷款所在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同意借款人办理商转公业务,并出具《同意商转公意见书》;

  (五)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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