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很多人不记得2016年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下面让潍坊本地宝小编来告诉你。

  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从2016年6月1日起,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潍坊执行全省标准。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最终确定,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潍坊市执行其中两档最低工资标准:

  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执行第一档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执行第二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与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相比,潍坊今年即将执行的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的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110元;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的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了100元。

  根据通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