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个税住房贷款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导语 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确认申报2020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啦!不清楚有哪些项目可以进行申报?想知道扣除标准是什么?那就来潍坊本地宝看看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规则如下:

  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特别提醒!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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