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潍坊市学生资助政策一览(附各县市区资助热线电话)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及新生开学季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潍坊市教育局公布我市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工作情况,详见正文。

  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助学金: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政府助学金,资助在籍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不低于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

  2.免保教费:对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中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实际收取的保教费数额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该政策需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政策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寄宿学生人数的30%。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比例为在校非寄宿学生人数的8%。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中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执行寄宿生标准。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2.免学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孤儿、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按在校学生10%比例,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该政策需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省每年奖励名额根据国家分配情况确定,每生每年6000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20%的比例,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该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2.免学费:山东籍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按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到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免除学费申请。以上两类情况最高每年不超过8000元。民办高校等具有自主定价资格的高校,免学费标准最高8000元。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省每年10000名,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面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分配,平均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该项政策需要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可享受五年还本宽限期,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该政策由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等家庭学生助学贷款办理时实行“绿色通道”。

  5.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各高等学校实施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潍坊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奎文区: 0536-6036039

  潍城区: 0536-8321848

  坊子区: 18663653581

  寒亭区: 0536-7262001

  青州市: 0536-3235220

  诸城市: 0536-6064876

  寿光市: 0536-5228619

  安丘市: 18853626077

  昌邑市: 0536-7199182

  高密市: 0536-2320736

  临朐县: 0536-3218754

  昌乐县: 0536-6270191

  高新区: 0536-8191002

  滨海区: 0536-5311098

  峡山区: 0536-3086936

  潍坊市属各高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潍坊职业学院

  18763646248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5953606797

  潍坊科技学院

  13668663518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15069699396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328765120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0536-3083210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0536-7575021

  潍坊理工学院

  0536-3091107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15762657720

  潍坊市学生资助研究指导中心热线电话

  0536-80809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资助】可获潍坊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及办理指南、资助热线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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