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疫情防控隔离最新政策

导语 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低风险区来潍人员管控措施

  从低风险地区到潍坊,持有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且体温正常可以在潍坊有序通行,建议返潍人员向目的地进行报备。由于疫情实时变动,政策也随之变化,来潍前请拨打潍坊市民热线0536-12345咨询。

  ➤潍坊市核酸检测机构及预约电话(点击查看)


  潍坊疾控健康提示(每日更新)

  新春佳节,是“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的新气象,亦是“五更欢笑拜新年”的欢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境外回国和国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您和家人亲友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潍坊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如下:

  一、及时报备行程

  对惠州、云浮、衡水、东莞、深圳、杭州、保定、廊坊、牡丹江、伊犁、西双版纳、北京、天津、上海(奉贤区)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同时空伴随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因不报备、不如实报告或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降低出行风险

  非必须不出境,非紧急不离潍,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等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暂缓来潍,确需来潍的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抵达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特别是外出返潍后,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

  四、做好个人防护

  请市民朋友高度警惕疫情动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时)、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公筷(公勺);做好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等。

  五、控制聚集性活动

  国内疫情仍在继续,风险就在身边,请市民朋友提高警惕,不要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六、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能有效降低感染率,显著减少重症和死亡。请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主动进行加强免疫;请符合条件的3-11岁和60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请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主动尽早接种。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居民,依然不要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此心安处是吾乡,惟愿家国两平安。请每一名潍坊人积极响应,相互转告,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衷心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虎年吉祥!


  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来潍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派驻督导组:

  为指导各级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来潍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工作,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一律不得层层加码或变相加码。上级重新作出政策调整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新要求作相应调整。凡因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一、关于境外来潍人员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管理措施。即在入境城市14天集中隔离、返潍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条件或管理不到位的,应实行集中隔离。

  (一)省外口岸入境人员结束14天集中隔离来潍的,抵达目的地县(市、区)集中服务点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使用两种不同试剂),其中1次为“三采双检”(鼻、咽、痰三种标本,使用两种不同试剂,由疾控机构和公立医院分别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后第28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口岸入境人员结束14天集中隔离来潍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入境后第28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在入境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7天内来潍的执行上述健康管理和检测措施;在市外停留超过7天不满14天来潍的(含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满21天的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继续健康监测至满7天,入境后第28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市外停留超过14天后来潍的,不再对健康管理和检测作出要求。

  二、关于重点地区来潍人员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潍。确需来潍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潍,确需来潍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6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次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且所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阴性的可转为7天居家健康检测。

  (四)与6类高风险人员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家属和同事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对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发热患者或有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留观7天。

  (六)对于发生本土疫情且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管理。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其市辖区按地级市、镇(街)按县(市、区、旗)管理。

  三、其他来潍人员

  (一)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潍,抵达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市外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场所、进口货物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在口岸与入境人员、进口货物、其他物品(垃圾等)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尽量避免来潍,确需来潍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

  本通知为基本政策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要严格按照各专业工作方案、技术规范等执行。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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