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货车限行政策

导语 对南环路(不含)以北、北环路(不含)以南、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含)以西4条环城路以内允许货车通行的城市道路,进一步优化调整禁限行道路的“延长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新能源货车通行范围”、“城市货车通行码”等禁限行措施。

  潍坊诸城货车限行政策

  一、优化调整道路范围:

  对南环路(不含)以北、北环路(不含)以南、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含)以西4条环城路以内允许货车通行的城市道路,进一步优化调整禁限行道路的“延长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新能源货车通行范围”、“城市货车通行码”等禁限行措施。

  二、优化调整限行措施:

  (一)限行车辆调整:

  1、轻型及以下货车:

  (1)继续赋予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措施。

  (2)继续落实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4.5吨的轻型及以下货车,在城区道路允许货车通行的路段,无需办理通行证(码)通行措施,确需在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通行的,通过核发通行证(码)的方式予以保障。

  2、其它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除外):

  (1)优化调整道路范围内,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和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

  (2)优化调整道路范围内通行的货车,每天22时30分至次日6时,不需办理通行证(码);在其它时段通行,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需办理通行证(码)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危化品运输车(不含剧毒)、渣土车:

  进入城区,继续执行城区道路限行、禁行相关规定。

  (三)限行时间调整

  优化调整道路范围内通行的货车,在交通流量高峰的6:30—8:30、11:00—12:00、13:30—14:30、16:30—19:00四个时间段内禁止通行。

  三、通行证(码)办理:

  为方便货车便捷、有效的申请限行道路通行证(码),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物流配送单位可通过“诸城交警”公众号中的“服务”板块,在线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码)。

  其它城区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限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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