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导语 山东省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申请补偿时,应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公室提供材料,详见下文。

  山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材料

  申请补偿时,应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公室提供下列材料:

  (一)受种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受种者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继承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书;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结论书原件;

  (四)受种者就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提供票据的单位公章);

  (五)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等级鉴定结论书原件。

  其中(一)(四)(五)款规定的原件由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公室审核后返还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潍坊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疫苗】即可获取潍坊疫苗接种点位、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地址+电话+开诊时间、疫苗预约接种入口、国家免疫计划表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