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口普查房屋已经出租的住房情况如何填报?

导语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开始了!全市普查员将佩戴统一颁发的证件,开展入户摸底、入户登记、比对复查和质量验收工作。有什么问题呢?

  房屋已经出租,住房情况如何填报?

  答:对全户外出户,应在户籍地登记其户籍地的住房情况,在现住地登记其现住地的住房情况。户籍地房屋拆迁的,户籍地登记的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

  在出租房屋居住如何登记?

  答:出租房屋中房东户口未迁的,将房东和承租人作为两户登记。房东只填写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则住所类型选择“无住房”;承租人填写实际承租的住房面积和间数。

  人口普查“查房”是要收房产税吗?

  答:人口普查“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住房信息登记的重点是要了解人口的居住状况、生活设施等,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当前民生问题。“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

  普查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怎么办?

  答:第七次人口普查通知中明确提出,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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