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应届毕业生来潍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吗?

导语 非应届毕业生生自2020年6月8号以后首次来潍,且缴纳社保满12个月,满足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潍坊人才购房补贴。购房的时间必须在缴纳社保或者签劳动合同两者任意时间之后。

  非应届毕业生自2020年6月8号以后首次来潍,且缴纳社保满12个月,满足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潍坊人才购房补贴。购房的时间必须在缴纳社保或者签劳动合同两者任意时间之后。具体政策如下:

  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潍建发〔2021〕3 号),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时限:自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保障范围:自《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发布之日(2020年6月8日)起,新来市区就业或创业的下列各类人才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

  1. 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

  2.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国(境)外排名前200名大学(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当年度评选确定的世界大学排名)的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截至人才初次在潍缴纳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下同)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在市区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 在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5. 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符合年龄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照上述相应类别执行。

  申领条件: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市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人才,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就业或创业后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3.申请人家庭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5.未享受过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公租房的,应在购房补贴发放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6.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申报程序:凡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市区外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其他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区级人社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1)《潍坊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2份(附件1);

  (2)《潍坊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2份(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4)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出具的人才类别证明;博士、硕士、本科(预备技师)、专科(高级工)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及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5)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人才,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文件);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登记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6月8日之后),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

  (8)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等)在人才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3)至第(7)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承办单位

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潍坊市人社局

8269393

奎文区新华路1589号中国潍坊国际人才创业中心2425室

奎文区人社局

7321899

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6号楼6228室

潍城区人社局

8188554

潍城区彩虹路与北宫街交叉口西北角潍城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人社局办公区142房间

坊子区人社局

7606387

坊子区双羊街1633号政务中心2楼232室

寒亭区人社局

7260950

寒亭区通亭街与渤海路路口西北角青辰国际B座403室

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8675017

高新区蓝色智谷启迪之星孵化器10楼智库中心办公室

滨海区党群工作部

5311367

滨海区人管中心未来大厦607室

峡山区人社局

7730018

峡山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2办公室

保税区人社局

7620760

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人管人才窗口

经济区党群工作部

2250011

经济开发区月河路民主街国家级孵化器420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可获潍坊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申请攻略、潍坊各类人才安居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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