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最新宴会疫情防控政策

导语 青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宴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宴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守住守牢疫情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宴会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宴会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主动进行报备。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举办大规模宴会活动。如需举办,承办宴会的酒店(含宾馆、饭店等,下同)举办5桌以上宴会时,必须提前3天向属地镇街区、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批准后方可举办。酒店要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2.承办宴会的酒店,要提前告知主办方参加宴会的人员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核酸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举办前全面排查工作人员、参加人员涉疫风险,酒店要留存参加宴会人员名单。酒店要与主办方签订疫情防控协议,宴会主办方要保证参加人员均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酒店要安排一名副经理(或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专门负责宴会疫情防控,宴会过程中全程值守。宴会的每个大厅分别设置场所码,进出大厅均扫码。安排专人在宴会大厅门口查验进出人员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同时保证相邻两桌客人就坐后间距保持一米以上。

  4.发现进店人员存在“红黄码”、核酸7天未检、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允许进入并立即开展应急处置,登记相关人员信息,立即报告属地镇街区。省外返回人员入鲁返鲁不满3天的不可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5.酒店等餐饮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其他经营性活动也要落实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6.凡在社区(村)举办宴会等聚集性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社区(村)负责做好宴会的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

  二、参加宴会人员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宴会的人员要主动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记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体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街区要加强监管

  1.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各类餐饮单位的监管;各镇街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落实好抓好本辖区社区(村)、相关重点场所和经营主体的管控。

  2.对未张贴和使用场所码或者未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存在无人值守、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的,视情约谈酒店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或红牌停业整顿,造成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青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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