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出租车运价最新收费标准

导语 2021年12月25日起,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起租费: 6.00元/2公里;车公里租费: 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每公里,标准型每公里运价为1.60 元。详见正文!

  关于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诸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运价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 6.00元/2公里。

  2.车公里租费: 2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每公里,标准型每公里运价为1.60 元。

  (二)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取。累计每满5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不满5分钟不收。

  2.空驶费。空驶里程基数为4公里,运行里程4公里(不含)以上,每公里加收50%公里租费。

  3.夜间收费:22时至次日5时加收20%的租费。

  二、有关要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并按规定出具发票。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4日。《诸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暂行规定》(诸交字[2001] 42号)、诸城市物价局、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诸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诸价字[2014] 10号)文件同时废止。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表期间,允许存在两种价格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价格标准;没有调整的,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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