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昌乐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详见正文!
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昌乐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拟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如下:
1.新昌路(宝通街—新城街)
2.方山路(宝通街—新城街)
3.利民街(首阳山路—宝昌路)
4.洪阳街(方山路—新昌路)
二、严管内容
禁止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横道停车、未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等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严管时间
自2022年1月2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子警察】可获潍坊各区新增电子警察位置、启用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