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昌乐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详见正文!

  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昌乐县公安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严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拟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如下:

  1.新昌路(宝通街—新城街)

  2.方山路(宝通街—新城街)

  3.利民街(首阳山路—宝昌路)

  4.洪阳街(方山路—新昌路)

  二、严管内容

  禁止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横道停车、未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等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严管时间

  自2022年1月2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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