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导语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潍坊交警部门决定对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具体限行规定及区域可见正文。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限行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危化品运输车、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以上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含拖拉机)、畜力车。

  二、限行区域

  峡山街以北,峡宁街以南,昌峡路以西,潍峡路以东区域内道路,以上区域均不包含本道路在内。

  三、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办理道路通行证,经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城市配送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含)向禁行区域内实施物流配送运输的,无需办理道路通行证。

  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以上拟采取的各项措施,请广大市民及社会群体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5月9日-5月15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 xsq_jjdd@wf.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6-828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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