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教资认定是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最后法定环节,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组织实施,是对通过教资笔试、面试的申请人,进行资格条件核验、材料审核的行政许可流程。只有完成教资认定,才能拿到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具备从教合法资质。
报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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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一年内多批次认定,具体以山东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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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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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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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山东省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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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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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无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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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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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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