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笔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9︰00—11︰30。地点在山东省济南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详见正文。
2026山东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考试安排
(一)笔试
1.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包含政治、法律等方面知识,以及材料分析与论述等内容,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网络信息化类职位还包含计算机网络领域相关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9︰00—11︰30。地点在山东省济南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26年3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录计划、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信息、报考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复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对照报考条件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全面梳理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事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选岗前提供)、工作单位或原服役部队出具的相关岗位及服役经历证明、有关赛事奖励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及期刊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终止其录用程序。
(三)专业能力测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是否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水平。
1.应急处突类职位。测试内容分为体能科目和技能科目两部分,各科目满分100分,体能各单项科目均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方可参加技能科目。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项体能科目成绩之和)÷2×40%+(各项技能科目成绩之和)÷(技能科目数)×60%。测试内容如下:
(1)突击职位。3000米跑、引体向上2项体能科目;92G手枪20米射击、220米极限越障2项技能科目。
(2)狙击职位。3000米跑、引体向上2项体能科目;狙击步枪150米精度射击、120米往返取弹射击2项技能科目。参加该2项技能科目前,需先参加突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初试,初试不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初试合格的方可参加狙击步枪2项技能科目。
(3)搜排爆职位。1000米跑、引体向上2项体能科目;爆炸物识别、制作、排除3项技能科目。
(4)无人机应用与防控职位。1000米跑、引体向上2项体能科目;无人机专业知识测试、穿越机竞速2项技能科目。
2.网络信息化类职位。采取计算机实操方式组织测试,满分100分,根据不同职位设置相应技术赛道的试题,通过完成指定操作任务、提交信息数据获取分值。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具体组织形式及测试标准,详见专业能力测试实施细则和大纲(附件2、3)。
(四)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合成第一阶段成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应急处突类职位的面试人员还需参加运动损伤鉴定,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在相应职位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测评及鉴定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后续招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选岗、体检、政治考察
(一)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网络信息化类职位报考者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2项。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选岗环节。应急处突类职位不再组织体能测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入选岗环节。
(二)选岗
按照第一阶段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80%、2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第一阶段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组织报考者在所报考职位中选择相应的用人单位。如综合成绩并列,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技能科目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因报考者放弃选岗或不符合选岗条件,出现岗位空余的情况,按照本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直至岗位选满或无符合条件人员为止。报考者选择岗位后不得放弃,否则将报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单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单位或相应岗位。
(三)体检
完成选岗的报考者确定为体检人选。报考者除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报考突击、狙击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搜排爆、无人机应用与防控、网络信息化类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期间,同步对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三、公示、审批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山东省公安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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