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澳通行证其他类型签注申请条件
导语 在潍坊怎么办理港澳通行其他签注?在哪办?需要哪些材料?你想知道的关于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的相关信息都可以在潍坊本地宝找到~
一、申请条件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签注。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还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还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2、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4、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备注:该收费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