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报名

导语 2025年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最新消息,销售主体征集报名截止于2月11日前,详见全文。

  关于推荐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属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5〕6号)工作安排,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组织推荐参与销售主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1.本通知下达之日前(含当日),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产品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2.参与销售主体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银行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合作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3.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务能力。

  4.通过自营或合作,可以实现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具备记录、统计、查验废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的能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

  7.具备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能承受政府补贴审核、兑现等待时间。

  8.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品牌、车架号、电池编号、购车发票、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等信息)。

  9.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由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报名)

  1.依法登记注册,回收经营台账制度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备。

  2.回收网点布局合理、覆盖面广。

  3.回收网点具有记录、统计、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回收的废电动自行车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商务局。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同时提报),所有复印件、截图均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1.《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申请表》。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直营)申报表》(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提供,门店/个体工商户单独申报的不需提供)。

  4.厂家授权证明材料,经营多个品牌的均需提供,并加盖授权方公章。

  5.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

  6.最近半年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

  8.以合作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主体,需提供与回收企业合作协议(潍坊市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企业可通过链接http://wfswj.weifang.gov.cn/xwzx/tzgg/202501/t20250118_6463403.html登录市商务局网站查看;潍坊市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企业可通过链接http://sthjj.weifang.gov.cn/55351/1847168489463353344.html登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看);市内、市外具有相应资质的合规企业均可作为回收合作企业。

  9.风险防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

  10.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与经营地址保持一致。

  11.其他材料。

  (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

  1.《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申请表》。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3.营业执照,回收、拆解或综合利用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开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报名,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月11日前,报送至潍坊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PDF扫描版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送至邮箱。申报材料须由所在县级商务部门按期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单独报送不予受理。

  2.市商务局汇总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3.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与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后期,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四、其他要求

  1.2024年已纳入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库的销售企业不再重复报送资料(但须提供附件1、2、3、4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材料备案备查;2024年与回收企业协议已到期的须及时续签或重新签订,合作期不少于1年,县市区商务部门查验后不需要报送),由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2024年销售主体以旧换新开展情况及有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记录、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综合研判提出调整意见(哪些剔除,哪些继续参加)。已参加过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主体,若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有变化,须按照新申报条件和流程进行重新报名。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

  3.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内,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对辖区内参与企业发生的交易信息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附件:1.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申请表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加活动门店(直营)申报表

  4.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信息表

  5.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申请表

  6.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7.商务主管部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联系表

  8.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信息表(供企业参考,不需要报送)

  >>关于推荐潍坊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的通知(含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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