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女职工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需提供的材料

导语 潍坊企业女职工生育并发症医疗费需提供材料?潍坊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⑴由企业填写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⑵有生育计划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已婚已育无生育计划者,须由女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说明;

  ⑶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发票原件;

  ⑷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化验单、B超单、医嘱单、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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