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导语 潍坊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及退役士兵可享受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详见正文。

  潍坊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政策

  适用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持《就业创业证》(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持《就业创业证》(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4.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政策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可获得潍坊各种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租赁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领取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