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潍坊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导语 潍坊市针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青年,发放一定的见习补贴,详细政策内容及申领攻略见全文。
一、办理事项名称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二、实施依据
1.《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9〕72号文件做好全市青年见习计划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9〕36号)第(六)条“加大跟踪扶持”,对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基地,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2号)第七条,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三、申请条件
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及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的,需提供《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4.单位银号账户信息。
五、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
六、基本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接到申请后,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就业见习系统数据,依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库”、“社保系统”、“失业登记系统”和相关网站,对上报材料中参加见习人员身份逐一进行对比核查,审核结果由审核工作人员在同级基金稽核人员监督下签字确认。
(3)公示。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材料归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办理就业见习补贴的材料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6)结果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情况及时报送市人社局,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就业促进科、基金资金监管科对归档材料随时进行抽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补贴申报即时办结,财政经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
九、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地址见附件)
十、咨询电话
0536-8269393
附件: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