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公积金提取条件详见全文。
2024年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三章 提取条件
一、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一)购买期房提取的;
(二)购买现房提取的;
(三)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的;
(四)购买公有住房提取的;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补交房款差价提取的;
(六)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的;
(七)购买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提取的;
(八)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
(九)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
备注: 1.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非自住住房的,单独购买车库、车位、购买别墅以及装修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父母、子女、配偶关系作为共同产权人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大修提取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
二、 偿还房贷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一)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
(二)偿还外市住房公积贷款提取的;
(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的;
三、租房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商品住房提取的;
(二)新市民、青年人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的;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 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三)多子女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的;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一家庭有两个及 以上子女。
四、离休、退休提取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一)离休提取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提取的;
(三)提前退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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