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春节假期(包括延长假期)劳动者加班工资应按何种标准发放?

导语 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月25日发布公告,对涉及的劳动关系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整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解读。

  春节假期(包括延长假期)劳动者加班工资应按何种标准发放?

  根据《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1月25日、26日、27日,春节法定节假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1月24日、28日、29日、30日,春节假期调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1月31日、2月1日、2日,延长春节假期,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2月3日至9日,延迟复工期,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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