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

导语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详见正文!

  政策内容: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依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政策时限: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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