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潍坊市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的通告

导语 为加强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包括:健康街-青年路-仓南街-爱国路-健康街环内及道路两侧;和平南路南至高家街北至仓南街及道路两侧;向阳路南至高家街北至仓南街及道路两侧。

  二、巡游出租汽车进入火车站及周边区域,除专用通道、招停点和落客平台外,其他区域可以按规定停车下客,但不得上客。专用通道内应按规定排队待客,招停点和落客平台可以上下客,但应即停即走。严禁借上厕所等为由离开车辆,严禁在专用通道以外的区域停车待客。

  三、异地出租汽车进入火车站及周边区域,按照规定上下客,但应即停即走,不得在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待客或招揽乘客,从事异地经营违法行为。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预约接客至出租车归属地的,要留有真实记录备查。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保持车辆整洁,文明服务,规范运营,严禁拒载、议价、拼客等违法行为。

  五、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汽车是一座城市流动的名片,请广大经营者、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为建设美丽潍坊增光添彩。

  特此通告。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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