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潍坊高新区小升初、幼升小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导语 潍坊高新区小学招生约9000人,初中招生约5500人,确保具备受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潍坊高新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公告(附划片表)
一、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招生约9000人,初中招生约5500人,确保具备受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二、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6月30日—7月6日,具体办法如下:
报名入口:“爱山东”APP
(1)民办学校招生
1. 报名方式:通过“爱山东”App进入高新教育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学校。无法自行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
2. 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2日。
3. 学位分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于7月4日上午实行电脑派位,7月4日下午公布派位结果。
(2)公办学校招生
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入学政策。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区内无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等。
四、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附后),通过“零证明”快捷通道或标准流程通道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就近的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惠民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4月24日前,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3)结果反馈。家长于4月24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会在线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学生家长根据原因提示及时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4)学位申请。6月30日—7月6日,家长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教育服务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报名民办学校但电脑派位未获取学位的,以及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根据学生信息审核情况,可继续参与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5)学位安排。7月7日—7月14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6)入学办理。7月15日,家长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教育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根据提示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见学校公众号发布的入学须知)。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统一使用入学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阳光分班。分班时,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与,及时公布分班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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