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昌乐县公租房申报时间
导语 昌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超出申请时间将不再受理。
昌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超出申请时间将不再受理。申请受理单位为申请人户口所辖街道办事处,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 报名范围:
南至宝通街,北至石家庄路(高速路口),东至比德文路,西至青年路。
➤ 申请条件:
1、城镇居民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
2、新就业人员
具有昌乐县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未婚;上年度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
上年度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符合上述规定的外来务工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4、异地调动干部
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动,并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新任职地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暂时未安置干部周转房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5、高层次引进人才
高层次引进人才在我县无私有住房,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和无房证明即可享受实物保障待遇,不再受其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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