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昌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是什么

导语 2021年昌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将于10月11日开始,那么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本文为你详细解答!

  申请条件:

  1、城镇居民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

  2、新就业人员

  具有昌乐县城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且未婚;上年度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

  上年度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符合上述规定的外来务工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4、异地调动干部

  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动,并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新任职地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暂时未安置干部周转房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5、高层次引进人才

  高层次引进人才在我县无私有住房,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和无房证明即可享受实物保障待遇,不再受其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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