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商转公”贷款额度有多少
导语 自2024年12月25日起,潍坊全市将分阶段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贷款额度相关规定详见全文。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八、第九条相关规定如下:
第八条 商转公额度不得超过原住房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第九条 商转公贷款额度以10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向下取整),除应符合第八条规定外,同时不得高于以下四项贷款额度上限中的最低值。
(一)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商转公贷款不享受多孩、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二)扣除申请时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期房、现房以合同价值认定为房屋价值,二手房以契税完税价值认定为房屋价值;
(三)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前6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最大值20倍计算的最高额度;
(四)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第十条商转公的期限,不得超过原住房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向上取整),同时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县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至65岁)。存量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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