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切实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和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困难,根据诸政办字【2017】56号和诸建字【2019】56号文,为便于居民家庭更好地了解政策,熟悉申请办理程序,现将适用于本年度的有关政策作以下解释说明。

  申请需提报的材料

  1、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

  (2)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家庭成员2019年度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无房证明;

  (2)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无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全部提供);

  (3)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3、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所有权证(父母租子女,子女租父母房子的视同无效)(原件、1份复印件)。无私有住房的,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原件)。

  4、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须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5、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及97年以前的户籍卡(原件、1份复印件)。

  6、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车辆价值6万元以下)

  7、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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