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政策解读
导语 和去年相比,2021年度潍坊缴费基数申报有以下三方面不同:一是申报模式;二是申报时间;三是调差补退方式。具体解读见正文!
潍坊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我们通常称为“年报”,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参保单位可以根据《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2〕54号)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职工核定缴费基数,文件对缴费基数的构成项作了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参保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为单位职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以免影响退休待遇。
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基数。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90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上限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职工实际收入超过或低于上下限的,只能按上下限申报缴纳。
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与往年区别
和去年相比,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有以下三方面不同:
一是申报模式;二是申报时间;三是调差补退方式。
首先是申报模式。以往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缴费基数后,单位经办人员需要到大厅前台进行数据确认。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企业,现由社保经办人员实时关注、随时办理上传业务,企业无需现场确认即可完成业务经办,有效避免了参保单位多跑腿。
二是申报时间。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缴费基数申报时间由以往的每年7月份,调整为1月份,企业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均实得收入,申报本年度缴费基数,保底封底线按省厅公布的暂定数执行。待社平工资公布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将按照暂定的保底封顶线缴费的职工基数调整为正式公布的保底封顶线,缴费基数高于保底、低于封顶的职工继续按原数执行,无需另行申报。
三是调差补退方式。根据省厅要求,我市今年采用新的调差补退流程,2021年1-8月份的所有缴费职工,包括已经离职、退休的职工,其调差产生的应补、应退社保费,均产生到职工原缴费单位,由原单位代缴、代收。原单位应及时联系职工进行追缴或退费。
企业还需要报年报吗?
以往我市待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企业习惯性地认为社保工资公布后就需要进行年报,但是今年,省厅在一月份公布了缴费基数暂定上下限,我们将年报时间调整为一月份,除采用保底封底线的职工外,其余职工缴费基数都已如实申报。社平工资公布后,社保经办机构对采用原保底封底线的职工进行统一调整,其他职工保持不变,因此,企业不必重新进行年报,仅需及时关注调差补退即可。
社保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状况。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降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水平,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社保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准确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及时为职工调差补退,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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