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异地就医如何享受待遇?

导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为10%,剩余部分按照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政策执行。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不设首先自付比例,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政策按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异地就医如何享受待遇?

  (1)“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为10%,剩余部分按照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政策执行。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不设首先自付比例,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政策按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3)取消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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